事審救星

附表十八之四 全民健康保險血友病患者使用「第十三凝血因子」在家治療紀錄表

適應症/項目:點選只看該項,其餘收合(條文文字不變)

附表十八之四 全民健康保險血友病患者使用「第十三凝血因子」在家治療紀錄表

姓名:          體重:     公斤 診斷:□第十三凝血因子缺乏之病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□輕度 □中度 □重度 □其他

領藥日(年/月/日):  /  /   領藥量(瓶): 藥品名稱及批號:  

繳回空瓶數量及批號: 上次家中剩餘藥量(瓶): 確認人員簽名(章):

注射日注射時間注射瓶數每瓶含量出血原因出血部位 (請依背面圖示填寫)注射後效果注射後發生之不適症狀注射者簽名(章)
(月/日)上午下午時間 (時/分)(瓶)自發性出血 受傷後出血 代號或部位改善未改善

備註:

1.病人於下次回診需攜帶此紀錄表,並請黏貼於病歷,同時繳回已注射後之空瓶備查。紀錄表未黏貼於回診病歷及未繳回空瓶,則該項費用不予支付。

2.領藥量請詳記藥品規格量及瓶數,例如:500IU×2瓶,使用空瓶於繳回時,請由醫療院所相關人員進行確認(包含回收空瓶日期及總結存量等),並請確認人員簽名(章)。

3.出血部位說明請見背面圖示。

4.初次使用十三凝血因子,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方予給付。

回收空瓶日期: 總結存量(瓶):

條文逐字取自健保署「藥品給付規定」(115.08.21 版)原始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