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審救星
6.2.8

Mepolizumab

NucalaFasenra修訂 4 次,最新 115/4/1 登入後加入常用藥
適應症/項目:點選只看該項,其餘收合(條文文字不變)

6.2.8.Mepolizumab (如Nucala) 、Benralizumab (如Fasenra)(107/11/1、109/3/1、109/11/1、115/4/1):

1. 限用於經胸腔專科(含兒童)或過敏免疫專科(含兒童)醫師診斷為嗜伊紅性(嗜酸性)白血球的嚴重氣喘且控制不良(severe refractory eosinophilic asthma)之病人,且需符合下列條件:(109/11/1、115/4/1)

(1) Mepolizumab 限用於6歲以上病人;benralizumab限用於18歲以上成人病人。(109/11/1、115/4/1)

(2) 投藥前12個月內的血中嗜伊紅性(嗜酸性)白血球≧300cells/mcL。

(3) 病人已遵循最適切的標準療法,並依下列規定持續使用口服類固醇prednisolone每天至少5mg或等價當量(equivalence)。(109/11/1、115/4/1)

I.18歲以上病人過去3個月持續使用口服類固醇。(115/4/1)

II.6歲以上至未滿18歲病人過去1個月持續使用口服類固醇。(115/4/1)

(4) 過去12個月內有2次或2次以上因氣喘急性惡化而需要使用全身性類固醇,且其中至少一次是因為氣喘惡化而需急診或住院治療。

2.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。

3.使用頻率:

(1)Mepolizumab每4週使用不得超過1次。

(2)Benralizumab第一個8週使用不得超過3次(第0、4、8週),以後每8週使用不得超過1次。

4.使用32週後進行評估,與未使用前比較,若「惡化」情形減少,方可繼續使用。

備註:

1.「惡化」的定義為必須使用口服/全身性類固醇治療、或住院治療、或送急診治療的氣喘惡化現象。

2.「最適切的標準療法」係指符合GINA治療指引Step 5之規範。(109/11/1)

條文逐字取自健保署「藥品給付規定」(115.08.21 版)原始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