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審救星
1.3.2.4

Levetiracetam

修訂 4 次,最新 111/2/1 登入後加入常用藥
適應症/項目:點選只看該項,其餘收合(條文文字不變)

1.3.2.4.Levetiracetam(101/6/1、102/10/1、108/5/1、111/2/1)

1.一般錠劑膠囊劑(如Keppra Film-Coated Tablets):(97/1/1、101/6/1)

(1)限用於其他抗癲癇藥物無法有效控制之局部癲癇發作之輔助性治療 (add on therapy) 或作為第二線之單一藥物治療。

(2)12歲以上病患之肌抽躍性癲癇發作之輔助治療(111/2/1)。

2.緩釋錠劑膠囊劑:(101/6/1、108/5/1)

限使用於16歲以上病患之局部癲癇發作之輔助治療(111/2/1)。

3.口服液劑(如Keppra Oral Solution):(97/4/1)

限用於其他抗癲癇藥物無法有效控制之局部癲癇發作之輔助性治療 (add on therapy)。

4.注射劑(如Keppra 濃縮輸注液):(101/3/1、102/10/1)

限癲癇症病患使用,且符合以下其中之一項者使用:

(1)對phenytoin注射劑無效或無法忍受phenytoin副作用且無法口服levetiracetam之病患。

(2)癲癇連續發作 (Seizure clusters) 之病患。

(3)癲癇重積狀態(Status epilepticus) 之病患。

條文逐字取自健保署「藥品給付規定」(115.08.21 版)原始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