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表三十之四 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患者第二線治療藥品特殊專案審查申請Voydeya(Danicopan)+Soliris(eculizumab)/Ultomiris(ravulizumab) 或Fabhalta (iptacopan)用藥檢附資料查檢表
附表三十之四 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患者第二線治療藥品特殊專案審查申請Voydeya(Danicopan)+Soliris(eculizumab)/Ultomiris(ravulizumab) 或Fabhalta (iptacopan)用藥檢附資料查檢表
115年9月1日修訂
| 新個案初次申請 | ||
| 給付規定 | 送審應檢附資料 | 資料確認 |
| 一、 限用於經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認定之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病人,且曾經接受一種C5補體抑制劑治療: | 診斷依據(必備): | |
| (1) 病史摘要說明。 | ||
| (2) 年齡18歲以上。 | ||
| (3) 若為申請使用Voydeya (danicopan),則須同時申請ravulizumab 或 eculizumab。 若Voydeya獲同意使用則ravulizumab 或 eculizumab也可同時使用。 | ||
| (4) 治療計畫,必須包含莢膜細菌 (腦膜炎雙球菌、肺炎鏈球菌和 B 型流感嗜血桿菌)之疫苗施打計畫。 | ||
| (5) 曾經接受C5補體抑制劑治療之紀錄。 若為申請使用Voydeya (danicopan),則須檢附使用ravulizumab 或 eculizumab 的使用紀錄。 | ||
| (6) 近三個月內之CBC、WBC分類及reticulocyte至少兩次。 在使用C5抑制劑下,血紅素需仍小於或等於9.5g/dL,並排除其他可能造成貧血的原因。 同時需有絕對網狀紅血球計數大於或等於120×109/L,或是網狀紅血球比例大於或等於3%。 | ||
| (7) 近三個月內有關溶血性貧血活性之評估檢驗報告。 需排除血管內溶血持續存在之情形。 | ||
| (8) 六個月內之骨髓檢查報告。 | ||
| (9) 六個月內之流式細胞儀的診斷報告,須包含細胞圈選(gating)圖及細胞表面抗原-抗體作用強度圖(即histogram或dotplots圖):須符合經兩種以上抗體確認PNH之granulocyte clone size均大於50% | ||
| 二、 排除有高危險之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(RAEB-1或RAEB-2)的病患。 | 六個月內骨髓檢查報告(新申請案必備) | |
| 三、 需經特殊專案審查核准後使用,每次申請期限為6個月。 | ||
| 續用申請 | ||
| 給付規定 | 送審應檢附資料 | 資料確認 |
| 一、 每6個月須重新評估治療結果。 二、 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則不予同意使用。 (一) 接受治療的患者用藥後病情沒有改善者(LDH超過正常值上限的1.5倍或最近3個月內輸血多於2個單位)。 (二) PNH granulocyte clone size ≦50%。 (三) 發生嚴重再生不良性貧血,其檢查結果符合下列兩項或兩項以上者: 1. 中性白血球數目(neutrophil count)<0.5x109/L。 2. 血小板數目(platelet count)<20x109/L。 3. 網狀細胞(reticulocytes) <25x109/L。 4. 骨髓內造血細胞密度<30%。 | 必備: | |
| (1) 病史摘要說明及治療後療效評估說明。 | ||
| (2) 若為申請續使用Voydeya (danicopan),則須同時申請ravulizumab 或 eculizumab。 若Voydeya獲同意使用則ravulizumab 或 eculizumab也可同時使用。 | ||
| (3) 治療計畫書,須說明申請續治療期間仍在過往施打莢膜細菌 (腦膜炎雙球菌、肺炎鏈球菌和 B 型流感嗜血桿菌)之疫苗有效期間,或是有再次施打之計畫。 | ||
| (4) 近三個月內之CBC、WBC分類、LDH及reticulocyte至少兩次。 | ||
| (5) 近三個月內之溶血性貧血活性評估,必須包含LDH。若LDH仍超過正常值上限的1.5倍且排除因其他疾病因素所致之LDH上升(如感染等),則不再核准,但病人呈現Coomb’stest為陽性(須檢附Coomb’stest陽性之檢驗報告)且輸血量及頻率未超過用藥前者除外。 | ||
| (6) 第一次送審時所附之CBC及WBC分類 | ||
| (7) 六個月內之流式細胞儀的診斷報告及細胞圈選(gating)圖:仍須符合經兩種以上抗體確認PNH之granulocyte clone size均大於50% | ||
| 其他應備項目: | ||
| 若再次申請之CBC、WBC分類及reticulocyte和第一次送審之報告有除血紅素上升外之明顯惡化,建議再次申請時加附六個月內之骨髓檢查報告。 | ||
條文逐字取自健保署「藥品給付規定」(115.08.21 版)原始檔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