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98
Pemigatinib
適應症/項目:點選只看該項,其餘收合(條文文字不變)
9.98.Pemigatinib (如Pemazyre):(112/5/1、113/6/1)
1.適用於成人接受過全身性藥物治療、腫瘤具有FGFR2融合或重排、不可手術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肝內膽管癌。
2.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,初次申請需檢附腫瘤組織具有FGFR2基因融合或重排之基因變異檢測報告,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。(113/6/1)
3.核准後每12週需再次申請,再次申請時需檢附療效評估資料證實無疾病惡化,才可繼續使用。
4.每日限處方1粒。
條文逐字取自健保署「藥品給付規定」(115.08.21 版)原始檔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