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審救星
13.4

Isotretinoin口服製劑

Roaccutane修訂 3 次,最新 94/3/1 登入後加入常用藥
適應症/項目:點選只看該項,其餘收合(條文文字不變)

13.4.Isotretinoin口服製劑 (如Roaccutane):(86/9/1、87/4/1、94/3/1)

1.限皮膚科專科醫師使用。

2.需檢附病人之服藥同意書 (詳附表十),以及經傳統治療無效之病歷資料或治療前之照片,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。

3.每次申請以一療程為限,若需再次療程,請檢附原來照片與最近照片再次申請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(每一療程最高總劑量為100 mg –120 mg/kg,於四至六個月完成)。

條文逐字取自健保署「藥品給付規定」(115.08.21 版)原始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