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審救星

附表二-D 使用健保給付PCSK9血脂調節劑事前審查申請表

附表二-D 使用健保給付PCSK9血脂調節劑事前審查申請表

修訂日期:109/4/1、114/9/1

一、申請者資料 申請醫院:       醫院代碼:        填表日期:   年   月   日 填表人員:     聯絡電話:         申請醫師:     (醫師證書字號      ) 本次申請日期:   年  月  日  首次申請日期:   年  月  日
二、病人資料 姓名:         性別:□男 □女 身分證(護照)字號:               出生日期:   年   月   日 保險身分:□健保 □非健保 醫院病歷號碼:            聯絡電話:         、         、         、          居住地址:(縣市:    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三、申請使用PCSK9血脂調節劑原因 3.1 重大心血管疾病(必要條件) 以下診斷至少需符合一項,首次申請限給付於在發病後一年內開始使用最大耐受劑量statin之病人 □心肌梗塞 □動脈硬化相關之缺血性腦中風發作 □接受冠狀動脈或其他動脈血管再通術(Revascularization)  發病日期:    年    月    日 3.2 符合PCSK9血脂調節劑原因 以下條件至少需符合一項 (必要條件)  (1)經使用高強度statin (如 rosuvastatin 20mg 或atorvastatin 40 mg(含)以上)或病人可耐受之最大劑量的statin三個月(含)以上且之後再合併使用ezetimibe 10 mg 三個月(含)以上, LDL-C 仍高於100 mg/dL之成人病人。(114/9/1) 甲、所使用最大耐受劑量之statin三個月(含)以上,之後加上ezetimibe三個月(含)以上 □ Rosuvastatin 20 mg □ Atorvastatin 40 mg(含)以上 治療期間:   年   月   日 ~   年   月   日 如未達上述劑量,請詳述最大耐受劑量之statin和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乙、Ezetimibe治療期間:  年  月  日 ~  年  月   日  (2)病人有下列statin禁忌症且持續使用Ezetimibe治療三個月,LDL-C仍高於100 mg/dL。(114/9/1) □ 藥物過敏,請說明使用之成分名稱、藥品名稱及健保代碼,和所提報之過敏反應及其發病過程佐證資料              □ 活動性肝病變,請詳附佐證資料       Ezetimibe治療期間:  年  月  日 ~   年  月  日  (3)診斷為對statin不耐受之患者,且持續使用Ezetimibe治療三個月,LDL-C仍高於100 mg/dL。(114/9/1) 一、 Statin之副作用為何? □確認為嚴重橫紋肌溶解症,只需一種statin即可以診斷statin不耐受(請詳附佐證資料) □肌肉或肝臟相關副作用或疾病(需符合中華民國血脂及動脈硬化學會2019年之共識規定1,Myalgia score for statin intolerance須大於8分,請附相關佐證資料) 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二、 同時是否有確認對“兩種”statin產生上述副作用(檢附病歷紀錄),其中一種是在最低有效劑量2下均有不耐受之情況?(需註明藥品成分、藥品名稱及健保代碼) 第1種statin                劑量        。 第2種statin                劑量        。 備註: 1.中華民國血脂及動脈硬化學會2019年之共識規定: Chien S-C et al., 2019 Taiwan Society of Lipids and Atherosclerosis expert consensus statement on statin intolerance, Journal of the Formosan Medical Association, https://doi.org/10.1016/j.jfma.2018.11.017 2.每日最低有效劑量之定義依2019臺灣statin intolerance共識會議為仿單上最低劑量,定義為rosuvastatin 5 mg, atorvastatin 10 mg, pravastatin 10 mg, lovastatin 20 mg, fluvastatin 20 mg, pitavastatin 1 mg, simvastatin 5 mg。另最低有效劑量可採每週累積之最低劑量計算結果。reference: J Formos Med Assoc.2018.doi: 10.1016/j.jfma.2018.11.017. 3.3 申請前一年內所有LDL-C之報告(首次申請者填寫) 第一次LDL-C為   mg/dL,檢測日期為   年   月   日。 第二次LDL-C為   mg/dL,檢測日期為   年   月   日。 第三次LDL-C為   mg/dL,檢測日期為   年   月   日。 第四次LDL-C為   mg/dL,檢測日期為   年   月   日。 3.4 首次使用PCSK9調節劑治療前之LDL-C報告及前次治療期間所有LDL-C之報告(再次申請者填寫) 首次使用前LDL-C為   mg/dL,檢測日期為   年   月   日。 治療後: 第一次LDL-C為   mg/dL,檢測日期為   年   月   日。 第二次LDL-C為   mg/dL,檢測日期為   年   月   日。
四、申請使用PCSK9血脂調節劑種類 因上述原因得申請PCSK9血脂調節劑治療,最高劑量為每兩週使用1支。本類藥品不可同時使用,僅得擇一申請。申請藥物為 □ Praluent 保脂通 (Alirocumab),兩週限使用1支 □ Repatha 瑞百安 (Evolocumab),兩週限使用1支
條文逐字取自健保署「藥品給付規定」(115.08.21 版)原始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