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59
Ceritinib
適應症/項目:點選只看該項,其餘收合(條文文字不變)
9.59.Ceritinib(如Zykadia):(106/9/1、106/11/1、108/7/1、108/12/1、111/2/1、111/8/1、112/11/1、113/6/1)
1.適用於ALK陽性之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第一線治療。(108/7/1、111/8/1)
2.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:
(1)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三個月為限,每三個月需再次申請。
(2)初次申請時需檢具確實患有非小細胞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及ALK突變檢測報告,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。(108/12/1、111/2/1、113/6/1)
(3)再次申請時並需附上治療後相關臨床資料,如給藥4週後,需追蹤胸部X光或電腦斷層等影像檢查評估療效,往後每4週做胸部X光檢查,每3個月需追蹤其作為評估藥效的影像(如胸部X光或電腦斷層),若病情惡化即不得再次申請。(108/12/1、112/11/1)
3.Ceritinib與crizotinib、alectinib、brigatinib、lorlatinib用於ALK陽性之晚期非小細胞肺癌第一線治療時,僅得擇一使用,除因病人使用後,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或耐受不良之情形外,不得互換。(108/7/1、108/12/1、111/8/1、112/11/1)
4.每日最大劑量限450mg。(108/7/1)
條文逐字取自健保署「藥品給付規定」(115.08.21 版)原始檔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