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126
Amivantamab
適應症/項目:點選只看該項,其餘收合(條文文字不變)
9.126.Amivantamab(如Rybrevant):(114/10/1)
1.與carboplatin 及pemetrexed 併用,適用於罹患帶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(EGFR) exon 20 插入突變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(NSCLC)的成人病人,作為第一線治療。
2.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:
(1)初次申請時需檢具確實患有非小細胞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,及檢具表皮生長因子受體 (EGFR) exon 20插入突變分析檢測結果報告,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。
(2)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3個月為限,每3個月需再次申請,再次申請時需檢附療效評估資料,若病情惡化即不得再次申請。
條文逐字取自健保署「藥品給付規定」(115.08.21 版)原始檔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