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審救星
8.2.11

Plerixafor

Mozobil修訂 2 次,最新 106/10/1 登入後加入常用藥
適應症/項目:點選只看該項,其餘收合(條文文字不變)

8.2.11.Plerixafor (如Mozobil):(102/12/1、106/10/1)

1.限用於須施行自體移植之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或多發性骨髓瘤的病患,但驅動不佳者。為至少使用一療程之G-CSF合併化學治療的幹細胞驅動治療,收集數量每公斤體重CD34+細胞少於2百萬個才可申請使用。

2.原則上使用不超過2天(106/10/1)。

3.使用第2天應確實計算療程中已收集之CD34+細胞總數,若仍未達每公斤體重2百萬個CD34+細胞,方得再使用1天。

條文逐字取自健保署「藥品給付規定」(115.08.21 版)原始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