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3.11
Miglustat
適應症/項目:點選只看該項,其餘收合(條文文字不變)
3.3.11.Miglustat(如Zavesca)(98/8/1、108/5/1)
1.限用於第一型高雪氏症、Niemann-Pick Disease Type C之治療。
2.本品使用於Niemann-Pick Disease Type C之規定:
(1)需事前審查,核准後才得以使用。
(2)不得併用其他高雪氏症酵素療法之藥品。
(3)申請使用藥物時需附上之資料包括:
Ⅰ生化或基因分析等足以確定診斷之依據。
Ⅱ臨床、神經學或影像上顯示有神經系統之侵犯。
(4)限遺傳或神經專科醫師使用,每六個月須再申請事前審查一次。
(5)治療前應告知患者及家長其有義務接受定期追蹤評估。
(6)醫師應定期追蹤評估治療效果及副作用。
(7)申報費用時須檢附病歷資料。
(8)排除條件
Ⅰ對於嚴重腎損傷患者(肌酸酐廓清率小於30mL/min/1.73m2)不建議使用Zavesca。
Ⅱ無神經症狀之患者不建議使用。
條文逐字取自健保署「藥品給付規定」(115.08.21 版)原始檔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