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7.12
Letermovir
適應症/項目:點選只看該項,其餘收合(條文文字不變)
10.7.12.Letermovir(如Prevymis):(109/6/1)
1. 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。
2. 適用於接受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(allogeneic HSCT)的18歲以上且受贈者為CMV血清抗體陽性之病患,藉以預防巨細胞病毒(CMV)感染及相關疾病。
3. 僅限於第一次接受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時可使用。
4. 限用於移植術後至第84天為止。
5. 具下列條件之一的CMV 感染之高風險病患方得使用:
(1)親屬間捐贈:其HLA-A/B/C/DR 具有2個或以上之位點不相符者。
(2)非親屬間捐贈:其HLA-A/B/C/DR 具有1個或以上之位點不相符者。
(3)接受臍帶血移植者。
條文逐字取自健保署「藥品給付規定」(115.08.21 版)原始檔
